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公司新聞     |      2017-10-12 12:57
包頭市飛達稀土有限責任公司5000噸稀土分離生產線整體搬遷改造升級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包頭市飛達稀土有限責任公司5000噸稀土分離生產線整體搬遷改造升級項目
2.項目位置及規模概況:位于內蒙古包頭金屬深加工區展業路中段南側,建設年處理5000t/a稀土氧化物分離生產線。
3 占地面積:本項目廠區占地面積32788m2,建筑面積為25653m2。
4 工程投資和產品方案:本項目總投資13056.53×104元;產品主要有中重稀土氯化物、氧化鐠釹、碳酸鑭鈰、碳酸鈰、碳酸鑭、氯化鑭鈰、氯化鈰、氯化鑭等??偖a量折合稀土氧化物4819t/a。
5. 生產工藝:本項目碳酸稀土分離生產線是以混合碳酸稀土為原料,經鹽酸酸溶、加氯化鋇除硫酸根、萃取分組分離、碳酸氫銨沉淀、灼燒得到單一稀土氧化物。
二 工程污染分析結論:
1 廢氣污染和排放情況
(1)天然氣燃燒廢氣
本項目天然氣鍋爐、灼燒窯及環保設施MVR使用天然氣,天然氣總的消耗量為19.781×106 Nm3/a(2497.6m3/h) ,根據天然氣中硫含量為(H2S含量4.12mg/m3)及《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業污染源產排污系數手冊》中給出燃氣鍋爐參數,工業廢氣量為136259.17m3/104m3-原料,SO2產排污系數0.02Skg/104m3-原料,NOX產排污系數18.71kg/104m3-原料。天然氣廢氣的產生量為2.69×108m3,SO2產生量為163.0kg/a,NOX產生量為37.0t/a,SO2的排放濃度為0.6mg/m3,NOX的排放濃度為137.3mg/m3,鍋爐的燃燒廢氣通過1根高8m的煙囪排放,SO2、NOX排放濃度均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氣鍋爐排放標準;灼燒窯燃燒廢氣通過1根高15m的煙囪排放,廢氣排放濃度滿足《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1-2011);環保設施MVR燃燒廢氣通過1根高8m的煙囪排放,廢氣排放濃度滿足《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1-2011)。
(2)鹽酸儲罐大小呼吸
鹽酸儲罐大小呼吸過程中會產生大小呼吸廢氣,小呼吸廢氣產生為28.4t/a,大呼吸廢氣產生量為15.808t/a,呼吸廢氣經過兩級噴淋塔水吸收后,吸收效率為99.8%,鹽酸廢氣的排放量為0.0884t/a。
(3)酸溶工段產生的鹽酸酸霧
①鹽酸酸霧兩級噴淋塔正常工作狀況
在生產過程中鹽酸霧產生于酸溶工段,操作溫度在90℃以上進行生產,隨著化學反應的進行,揮發的鹽酸的量逐漸減少,半小時后完全消失。該廠有3個酸溶罐,鹽酸儲罐的容積為500m3,酸霧排氣筒距地面25m,酸霧間斷排放,一日兩次持續時間為1小時,類比《包頭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生產3000噸混合碳酸稀土和3000噸稀土分離生產線環境影響報告書》酸溶工段蒸汽中產生的HCl排放速率為12530g/h,產生的鹽酸酸霧經兩級噴淋塔水吸收后(吸收效率大于99.8%),酸收集在水池中,富集到一定濃度后回收于酸溶工段;凈化后的HCl通過25m高排氣筒排放,排放速率為25.1 g/h,排氣量為1000 m3/h,排放濃度25.1 mg/m3,鹽酸酸霧排放濃度滿足《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1-2011)要求。
②鹽酸酸霧兩級噴淋塔非正常工作狀況
項目配酸過程揮發HCl量12530g/h,通過兩級噴淋塔吸收后達標排放。當處理設施出現故障,會造成廢氣污染物的排放量增大;兩級噴淋塔不可能同時出現故障,當其中1級設施出現故障時,凈化效率為97%,產生的大氣污染物源強為:排放速率375.9g/h。
2 廢水污染和排放情況
本項目廢水產生量 190404.9m3/a,其中萃取工序產生的廢水量為40590m3/a,碳沉廢水總量85800m3/a,離心水洗廢水量為39600m3/a,純水制備系統排放的濃鹽水20790m3/a,燃氣鍋爐定期排污水量1697.1,生活污水1425.6m3/a,食堂廢水475.2m3/a。
萃取廢水和碳沉廢水全部進入三效蒸發系統處置后,全部回用,不對外環境排放。離心水洗廢水全部回用碳沉的配氨工段,不對外環境排放。純水制備系統排放的濃鹽水和鍋爐定期排污水全部排入三效蒸發系統處置后,全部回用,不對外環境排放。生活污水經過化糞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食堂廢水經過隔油池處理達標后通過化糞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3 噪聲控制
本項目的噪聲主要來自生產設備產生的機械和動力噪聲,如泵類、風機、壓濾機、鍋爐等,設備噪聲聲壓級在65~95dB(A)之間;通過采用噪聲防治措施,盡可能減少對廠界噪聲的影響。
4 固體廢棄物
在廢水蒸發過程中產生的氯化銨和氯化鈉混合晶體外售飼料廠;生產過程酸溶除渣產生酸熔渣在危險廢物暫存庫內暫存,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生活垃圾經垃圾桶收集后,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三、環境影響預測結論
1 空氣環境
本評價預測天然氣燃燒廢氣(SO2、NOX)、鹽酸儲罐大小呼吸廢氣、酸溶工段產生的鹽酸酸霧。
預測結果為:正常工況下,天然氣燃燒廢氣、鹽酸儲罐大小呼吸廢氣、酸溶工段產生的鹽酸酸霧均為出現超標現象,可見,本項目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較小。
2水環境
本項目廢水包括萃取工序廢水、碳沉廢水、離心水洗廢水、純水制備的濃鹽水、燃氣鍋爐定期排污水、生活污水、食堂廢水。
萃取廢水和碳沉廢水全部進入三效蒸發系統處置后,全部回用,不對外環境排放。離心水洗廢水全部回用碳沉的配氨工段,不對外環境排放。純水制備系統排放的濃鹽水和鍋爐定期排污水全部排入三效蒸發系統處置后,全部回用,不對外環境排放。生活污水經過化糞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食堂廢水經過隔油池處理達標后通過化糞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3 聲環境
本項目投產后,晝間和夜間的廠界噪聲預測值均未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的限值要求。
4 固體廢棄物
在廢水蒸發過程中產生的氯化銨和氯化鈉混合晶體外售飼料廠;生產過程酸溶除渣產生酸熔渣在危險廢物暫存庫內暫存,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生活垃圾經垃圾桶收集后,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包頭市飛達稀土有限責任公司年處理5000t/a稀土氧化物分離生產線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要求,滿足清潔生產要求;工程采用的污染防治對策可以確保廢氣污染物的達標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生產廢水零排放。采取的噪聲控制措施可減輕廠界噪聲的影響,所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均得到妥善利用和處置;本項目排放的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較小,項目建設對環境帶來的負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考慮,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建設單位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包頭市飛達稀土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王瀧  聯系電話:13704723332;
公示時間: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6日;公眾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起止時間自本公示發布之日公示期間內。特此公示!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及主要事項
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采用互聯網公示和紙面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投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本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包包頭市飛達稀土有限責任公司年處理5000噸稀土氧化物分離生產線整體搬遷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及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和建議向工程建設部門、設計部門、有關管理部門如實反映。
公眾提出意見的出發點及事項:從環保角度出發,對該建設項目持何種態度和意見,請簡要說明原因。
 
包頭市飛達稀土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9月29日